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
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
关于做好开具离足证明工作的通知
各镇街党(工)委和人民政府(办事处),区委各部委,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,各人民团体,有关单位:
近期,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,严格管控交通流动面,特别是从严执行进出双管控措施,取得了较好成效。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,出现了个别群众因急事确需离足但无证明而无法离足,致使车辆大量滞留各检查点,造成交通堵塞的问题。根据区领导要求,现就做好开具离足证明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严格执行“非必须不外出”的政策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,引导本单位、本辖区人员“非必须不外出”。
二、确因工作、生活等原因需离足(未解除隔离管控医学观察的除外)的人员,按以下方式开具证明:在本区有工作单位的,可由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出具证明;户籍在本区或在本区拥有房产的,可凭户口本或房产证到所在村(社区)开具证明;在本区无房产、无户籍、因其他原因已来足需离足的,由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(见附件)。
三、证明出具单位要本着认真、负责的态度出具证明。出具证明前,要告知当事人“返足后将被隔离14天,车辆实行定点停放”的要求,同时要负责督促当事人返足后落实隔离措施。对弄虚作假、无故推脱,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,将严肃追责问责。
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(代章)
2020年2月9日
(来自:掌上大足)